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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愛情短文》最好吃的藍莓鬆餅,在中環的文華餅店。
我不愛吃甜,可是,每次看到那些藍莓鬆餅,也抵受不住誘惑,告訴自己:「就吃一個吧!」
他們的藍莓鬆餅很好賣。平日五點鐘左右已經賣光,來遲了,只好等明天。每次到中環,我會自己買一個,另外再買一些給朋友。
表哥在中環工作,一次,我買了一個藍莓鬆餅和一個香腸卷給他做下午茶,千叮萬囑:「這個藍莓鬆餅很好吃的,你一定要吃!」因為他生性慷慨,我怕他會拿去請同事吃。
第二天,我在電話裏問他:
「那個藍莓鬆餅你吃了沒有?」
「吃了半個。」他說。
「為什麼只吃半個?不好吃嗎?」
「不,太好吃了!」
「那為什麼你只吃半個?」
「剩下的半個,我拿回去給媽媽吃。」他說。
我真的很慚愧。他已經五十歲,是四個孩子的父親。其中兩個,已經是大學畢業了。我舅母,即是他媽媽也八十多歲了。
當我吃到什麼好吃的東西,我首先想到的,是買給自己喜歡的男人吃,而不是買給我爸爸媽媽吃。知道哪裏的東西好吃,我會帶他們去吃,但我從來沒有把好吃的東西留一半給他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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